单位地址:峨眉山市符溪镇白水街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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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职责
(一)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和同级党委的决定和命令,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二)促进经济发展。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推动项目建设,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发展壮大乡村集体经济,保持经济平衡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三)加强社会管理。制定实施本行政区域社会发展规划,负责抓好义务教育、人口和计划生育、耕地和生态环境保护、民政事务、救灾救助、就业培训、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和新型合作医疗实施等工作。依法履行上级赋予的监督管理权和行政处罚权。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强化乡镇财政、村级财务和集体资产的监督管理,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完成,做好统计工作。完善区域性、突发性事件的处置工作机制。
(四)搞好公共服务。加强城区、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田水利设施,促进生态环境建设,发展农村社会公共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组织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加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搞好网格化服务管理,加快推进平安社区建设。
(五)维护社会稳定。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综合协调平安建设工作,加强社区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外来流动人口,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调解民间纠纷,化解社会矛盾,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抓好法治宣传和普法教育,增强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和公民的合法财产权,保障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六)巩固基层政权。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强化镇人大对镇政府的监督,切实加强和改进对村级党组织的领导和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扩大和健全农村基层民主,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的桥梁纽带作用。
(七)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规定的其他事项。
二、领导简介及分工
胡卉(党委书记)主持党委全面工作,主管武装工作。对全镇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环保、乡村振兴工作负总责。
罗智(党委副书记、镇长)主持政府全面工作。对全镇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环保、统计、财政、审计等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周波(党委委员、人大主席)主持人大全面工作。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环保、财经审核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统筹负责农村“五清”行动、场镇提升行动和爱国卫生运动(创文、创卫)等3项重点工作。
联系部门:市人大办。
辜照(党委副书记)协助党委书记抓党的建设全面工作、乡村振兴工作。负责机关干部和内务管理、目标绩效、工会、关工委、老协、老体协等工作。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环保、财经审核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分管部门:镇党政办公室、镇党建工作办公室。
联系部门:市委办(目绩办、保密机要局)、市政府办、市政协、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社会工作部、市总工会、市档案馆、市老龄委、市老体协、市关工委、团市委、市妇联。
李华(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协助党委书记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纪检监察、综合督查、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等工作。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环保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分管部门:镇纪委。
联系部门:市纪委(监委)、市委巡察办。
薛琨(党委委员、宣传委员、人大副主席)协助党委副书记抓意识形态、宣传思想工作。负责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宣传报道、信息报送(内宣、外宣)、新闻出版、文化体育旅游、创文等工作。负责综合执法工作、场镇提升行动。协助人大主席抓人大工作。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环保、财经审核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分管部门: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联系部门:市委宣传部(市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市融媒体中心、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胡琼(党委委员、组织委员、统战委员)专职抓党建工作。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统一战线、民族宗教、帮扶、团委、政协等工作。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环保、财经审核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分管部门:镇党建工作办公室。
联系部门:市政协、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市委社会工作部(党建业务)、市委编办、市工商联、团市委。
帅勇(党委委员、副镇长、人武部长)主持镇武装部工作,协助镇长分管财政、审计、统计等工作。负责工业和信息化、商务、招商引资、自然资源、生态环保、发展改革、村镇建设管理、交通、科技、调查、电力等工作。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环保、财经审核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分管部门:镇经济发展办公室、镇财政所。
联系部门:市人武部、峨眉山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含林业)、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局(市委财经委员会)、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委审计委员会)、市科协、市经信局、峨眉山经开区管委会、市商务局、市经济合作局、市统计局、峨眉山调查队、电力部门。
杨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负责政法、综治维稳、信访调解、平安建设、防邪、禁毒、心连心、城乡基层治理、国家安全、公益事业和社会服务事业管理等工作。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环保、财经审核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分管部门:镇社会治理和社会事务办公室。
联系部门: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信访局、市司法局、市委国安办、市委社会工作部。
罗辑(党委委员、符溪派出所所长)协助政法委员分管政法、综治维稳、信访调解、平安建设、防邪、禁毒、综合执法等工作。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环保、财经审核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黄晓丽(副镇长)负责辖区内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及消防、防震减灾、森林防灭火、防汛抗旱、食品安全、气象、道路安全等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环保、财经审核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分管部门:镇应急管理办公室。
联系部门:市应急局(市森防办)、市水务局(市防汛办)、市市场监管局、市气象局、市道安办、市防震减灾服务中心。
辜杰(副镇长)负责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人居环境整治、农村“五清”行动、水务、供销、村级财务等工作。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环保、财经审核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分管部门: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联系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市供销社。
杨丽娜(便民服务中心主任)负责退役军人事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教育、残联、行政审批、医疗保障、卫生健康、爱国卫生运动(创卫)等工作。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环保、财经审核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分管部门:镇便民服务中心。
联系部门:市委社会工作部(民政业务)、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残联、市税务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卫生健康局。
三、机构设置及部门工作职责
根据上述职能,符溪镇机关设置7个行政机构和2个事业机构。
行政机构:
1.党政办公室:主要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信息等工作;负责综合协调、目标绩效、督查督办、后勤保障等工作。
2.党建工作办公室:主要负责党的建设,承担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宣传思想、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统一战线、民族宗教、群团组织等工作;负责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服务工作。
3.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优化投资、营商环境等工作;负责推进项目建设和经济发展、企业协调服务、统计等工作;负责镇建设规划、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工作;负责村镇建设管理等工作;负责辖区内乡道、村道建设管理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4.社会治理和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基层治理体系建设工作;负责综治维稳、平安建设、矛盾化解、防邪禁毒等工作;负责公益事业和社会服务事业管理工作。
5.应急管理办公室。履行辖区内安全生产属地责任,负责应急管理及消防、森林防灭火、防汛抗旱等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承担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6.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牵头指挥协调部门派驻行政执法工作力量,开展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配合市级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和协助执法相关工作。
7.财政所。负责乡镇财务、指导管理村(社区)财务等相关工作。
事业机构:
1.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工作职责:承担公共服务事项、行政审批集中受理和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承担退役军人服务工作;承担民政、医保、社保、就业、卫生健康、文体旅游、广播电视等相关事务性工作;承担新时代文明实践和志愿服务相关工作。
2.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职责:承担乡村振兴相关工作;承担农业、林业、水利等农业农村发展相关综合服务和专业技术服务工作;配合做好基层供销服务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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