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地址:峨眉山市万福西路660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办公室电话:0833-6186141
市民政局是峨眉山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乐山市委、峨眉山市委决策部署,把坚持和加强党中央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
一、主要职责
(一)起草法定权限内的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牵头拟订社会救助规划、政策等,统筹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拟订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组织拟订全市行政区划优化设置建议方案,按照管理权限牵头负责全市行政区划设立、命名、撤销、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等审核报批工作。组织实施全市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负责全市地名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
(五)拟订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六)拟订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殡葬管理工作,推进殡葬改革。
(七)拟订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等,拟订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康复辅助器具行业管理。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八)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拟订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
(九)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等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
(十)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等政策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依法办理全市儿童收养登记工作。
(十一)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民政领域福利彩票公益金管理使用工作。
(十二)依法依规负责康复辅助器具行业和社会福利、养老服务、殡葬服务、救助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职能转变
市民政局要推动老龄工作向主动应对和统筹协调转变,健全工作体制机制,强化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职能,协调有关部门不断完善老年人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优待、宜居环境、社会参与等政策,增强政策制度的针对性、协调性、系统性。推动养老服务向全面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转变,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大力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促进资源均衡配置,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走出一条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的中国特色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道路。强化基本民生保障,健全分层分类、城乡统筹的社会救助体系,聚焦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和环节倾斜,兜牢民生底线。
三、与其他部门的职责分工
(一)与市委社会工作部的有关职责分工。市民政局有关基层政权建设等职责划入市委社会工作部后,涉及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中需以政府名义出面的,市民政局协助做好工作。市民政局与市委社会工作部密切配合,形成基层治理合力。
(二)与市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民政局负责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等工作。市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拟订医养结合政策等,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
(三)与市自然资源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民政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峨眉山市行政区划图。
四、市民政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综合协调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文电、会务、信息、档案、机要、保密、安全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督查督办、绩效管理、政务公开、依法治市、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民政领域福利彩票公益金管理使用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负责有关综合性文稿起草和史志编纂工作。
(二)社会救助和福利股。拟订全市社会救助规划、政策等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承办中央和省级、乐山市级、峨眉山市级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和监督工作。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有关办法。负责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管理工作,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负责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精简退职老职工生活困难救济工作。拟订残疾人和其他特殊困难群体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等并组织实施,拟订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牵头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负责残疾人社会福利机构、民政精神卫生福利机构管理工作。负责康复辅助器具行业管理,拟订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规划、政策等并组织实施。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等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完善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并监督儿童福利机构、儿童收养登记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儿童收养登记工作。
(三)社会事务股。拟订全市婚姻、殡葬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负责殡葬管理工作,拟订殡葬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并监督婚姻登记机关、殡葬服务机构管理工作,承担全市婚姻登记信息管理工作。研究拟订全市行政区划优化设置建议方案,承担全市行政区划的设立、命名、撤销、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报批工作。组织实施全市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工作,负责勘界资料档案管理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监督管理地名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峨眉山市行政区划图。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承担需要以政府名义出面的涉及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等有关工作。拟订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按照管理权限对社会组织进行管理和执法监督,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负责社会组织信息管理。承担审批服务便民化有关工作。
(四)养老服务股。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推进全市老龄事业发展。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开展人口老龄化宣传教育,拟订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老年人口状况、老龄事业发展的统计调查工作。组织开展老年人教育和敬老、孝老、爱老宣传工作。拟订并协调落实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并监督实施,健全为老志愿服务制度。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帮扶、关爱工作,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并监督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民政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综合工作。
五、局领导分工
(一)主要领导
党组书记、局 长 宋继东
基本信息:男,汉族,四川乐山人,1975年1月生,2000年7月参加工作,1998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毕业。
主管工作:主持党组和全局行政工作。
(二)班子成员
1.党组成员、副局长 郭 艳
基本信息:女,汉族,四川峨眉山人,1976年4月生,2000年11月参加工作,2003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大学毕业。
分管工作: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工作。分管社会救助和福利股。
2.党组成员、副局长 何 强
基本信息:男,汉族,四川峨眉山人,1978年2月生,2000年12月参加工作,2009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大学毕业。
分管工作:新闻发言人。负责依法行政、安全环保、项目建设、社会事务、慈善事业发展、志愿服务、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管理、养老服务等工作;负责市老龄委办公室日常工作。分管市老龄委办公室、社会事务股、养老服务股、市民政福利院(光荣院)、市殡葬服务中心。联系市老协、市老年大学。
3.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方琳智
基本信息:女,汉族,四川峨眉山人,1984年9月生,2008年9月参加工作,200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毕业。
分管工作:负责党的建设、党风廉政、组织人事、意识形态、文明创建、信息宣传、统一战线、内部审计、群团、离退休人员管理、目标效能、机要保密、政务公开、综治信访维稳、人才建设、地名区划、依法治市等工作。分管办公室。
4.党组成员、民政服务中心主任 何莉
基本信息:女,汉族,四川西充人,1985年7月生,2007年9月参加工作,200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毕业。
分管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工作;负责流浪乞讨救助管理工作部门配合协调机制日常工作。分管市民政服务中心(救助站、未成年保护中心)。
(三)各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分管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并负责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财经审核、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完成临时交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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