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峨眉山市农贸市场考核评星和以奖代补实施方案》中考评程序(一)分层定档。全市农贸市场分为建成区农贸市场和乡村集镇农贸市场两个层级。根据农贸市场面积大小、摊位数量、日均人流量、年交易额、管理难度、区位作用等分为四档:原则上一档实际经营摊位80个及以上;二档实际经营摊位40个及以上,79个及以下;三档实际经营摊位20个及以上,39个及以下;四档实际经营摊位19个及以下。
二、《峨眉山市农贸市场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建立农贸市场规范管理奖励制度,奖励形式采取物质奖励或精神奖励。
第三十四条建立农贸市场评星奖补制度,根据《峨眉山市农贸市场考核评分标准》就农贸市场设施建设和制度建设、秩序规范、环境卫生、防控体系建设等开展监管考评,并按规定给予用作农贸市场规范运营管理的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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